退換貨須知

為保障食品衛生與消費權益,請您於訂購前詳閱以下退換貨說明:

退換貨原則

  • 生鮮食品依消保法規定,不適用 7 天鑑賞期。

  • 商品一經拆封、食用、失溫或保存不良導致變質,恕無法受理退換貨。

  • 如欲申請退換貨,須保留完整商品、外箱及原包裝內容。

  • 實體門市商品基於食品衛生安全考量,售出後若已離櫃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
商品異常處理

收到商品後,請於當日立即確認品項與狀態,若商品與訂單內容不符,或有破損、變質等情形,
請於 24 小時內拍照或錄影存證,並致電門市 03-8358080,以利第一時間協助處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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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|花蓮市中華路 23 號

電話|(03) 835-8080

服務時間|09:00–22:0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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